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心机房的管理,有效规范操作行为,防范操作风险,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生产安全,特制订此规范。
第二条 人员管理
(一)进入中心机房,人员不得擅自携带个人电脑或通过生产终端拷贝数据,避免机密信息、数据及文件等外泄。未经批准,严禁使用个人移动存储介质,终端之间信息交换必须使用专用移动存储介质,且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带出机房。
(二)人员进入中心机房,禁止携带可能影响和威胁中心机房正常运行的物品,诸如:食品和饮料、香烟、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气体、酒精、麻醉物品,未经许可不可携带可能干扰计算机设备和通信的电磁设备,放射性物品,以及任何照相机及录音器材等。
(三)注意保持中心机房环境的整齐、清洁、有序。严禁随意挪用、变换和破坏机房内的公共设施。非设备维护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和触碰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。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中心机房内网络及计算机等设备的安装环境,不得擅自更改网络及服务器等设备的各项参数。如需变更需申请,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(四)中心机房机房值班实行5*9小时现场值班制。国家法定节假日需远程值班。机房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进行值班交接,交接时必须做好详细的交接登记。
(五)机房值班人员落实机房运行登记制度,对所有巡检工作做好记录;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刻通知相关技术人员,并向主管和信息办负责人报告。故障排查解决后详细记录故障原因、影响情况和具体恢复时间。
(六)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,路由器、防火墙、交换机以及服务器的各种账号严格保密。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,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。
(七)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以及相关设备,完善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、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。
(八)未经批准,任何人员都不得将中心机房内的任何物品携带出机房,且不得将机密文件、软件版本、技术档案、内部资料等携带出机房或对外泄密。
(九)所有人员各司其职不得干扰和妨碍他人正常工作,严禁从事上网聊天、游戏等与生产无关活动。工作完成时,应及时退出所登录的系统,确保系统安全,并将桌面整理干净,将显示器、键盘、鼠标摆放整齐,将桌椅摆正方可离开,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。
第三条 出入管理
(一)任何非工作人员出入中心机房须持本人有效证件。
(二)中心机房核心区域的门禁卡由机房值班岗统一管理,任何非工作人员人进入中心机房(如设备维护、维修、巡检)应事先填写《机房人员进出申请单》向信息办负责人提出申请,并认真填写《人员进出登记簿》,方可准许进入。
(三)中心机房值班人员发生增减、调动或变更时,如涉及中心机房出入权限,应及时修改。
(四)设备进出机房需填写《机房设备出入申请单》向信息办负责人提出申请,内容包括设备类型、设备软硬件信息、负责设备安装调试人员,设备安装位置、设备出入事由等。
第四条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
(一)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,定期进行病毒检测。
(二)安装新软件前应进行病毒例行监测。
(三)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,必须经过监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。
第五条 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管理
(一)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,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、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。
(二)禁止泄露、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。
(三)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,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。
(四)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,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。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。